青浦区财政积极贯彻落实本市关于促进城乡发展一体化有关精神,充分发挥财政政策扶持和引导作用,加大财政投入力度,计划增加投入3800余万元用于促进本区离土农民就业。
一是鼓励跨镇(街道)就业。对法定劳动年龄段内的离土农民,在本区通过跨镇(街道)实现就业的给予就业补贴,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300元,补贴期限为36 个月。
二是鼓励离土农民创业。对离土农民通过创业实现就业的,给予2至3年的全额社会保险费补贴,补贴标准为按本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60%作为基数计算的个人和单位应缴部分。
三是鼓励职业创业见习。对离土农民参加职业见习和创业见习分别给予每月700元和每月1000元的见习补贴。
四是鼓励开展技能培训。将本区离土农民全部纳入技能培训补贴范围,凡参加培训补贴目录内初级及以上职业技能培训,经考试合格,给予100%的培训费补贴。培训合格后在半年内实现就业并稳定就业满半年,给予1000元的一次性就业奖励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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