中国会计视野讯 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发布《关于开展2017年会计师事务所综合评价工作的通知》(以下简称《通知》),号召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注册会计师协会(以下简称地方注协)组织本地区事务所参与综合评价工作,并指导事务所规范、及时填报相关指标信息。
据悉,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建立会计师事务所百家信息发布制度以来,已经连续14年发布会计师事务所综合信息百强榜。会计师事务所百家信息已经成为各大公司了解、判断和选择事务所的重要依据,也成为求职人员的必看的参考指标。
《通知》明确,为便于指标信息汇总,请勿自行修改设定的数据格式,并确保表中填写的事务所代码与中注协“行业管理信息系统”中的完全一致。为减少事务所填报负担,并保证数据的一致性,对评价表部分指标数据信息,将从“行业管理信息系统”中提取。相关信息以2016年12月31日为时间基准。
事务所完成综合评价表的填写后,将电子表及加盖事务所公章的纸质表送给所在地方注协。事务所须按本所实际情况认真填报,并对填报内容负责。
地方注协应对本地区事务所上报的综合评价表材料进行审核。审核的主要内容包括:事务所名称和事务所代码的填列是否与“行业管理信息系统”一致、是否存在漏填指标、是否按照规定格式填报、是否私自更改表格内容和样式等,同时对事务所填报内容的真实性进行审核,最后将本地区事务所综合评价电子表格,集中报送中注协。
为方便地方注协审核事务所相关信息,2017年2月17日后,中注协将向各地方注协分别发送所辖事务所名单(包括事务所名称、代码、合伙人注师人数、非合伙人注师人数),请各地方注协核对名单中相关内容。如有不符,地方注协应通知事务所加以核实调整,或提供其合理性的证明,审核无误后形成书面材料,签字盖章后,与本地区综合评价表一并提交中注协。
中注协收到地方注协提交的事务所综合评价表后,将“行业管理信息系统”生成的数据指标“回填”到各所表内。同时,对填报的指标信息进行复核。复核过程中,如果发现填列信息明显异常,将责令事务所限期重新核实并更正。逾期未更正的,相关指标在赋分测算时采取归零处理。其中,可能进入前百家的事务所,如存在填报信息异常、被投诉举报等情形,将视严重程度,组织现场核查。一经核实确认属于虚报、编造的情形,将取消排名资格。
各事务所于2017年4月10日前,填写完成综合评价表,并上报所在地方注协。地方注协完成审核本地区事务所综合评价表,4月24日前汇总报送中注协。
相关法规:关于开展2017年会计师事务所综合评价工作的通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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